[中央财经大学郭田勇:应深入研究如何用数字人民币组建更多功能]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数字化的浪潮下,货币作为一种支付媒介,其本身的数字化是必然趋势。考虑到传统货币印制发行成本高、不易携带等局限,数字货币以其独特的优势,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郭田勇指出,数字货币如果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来主导,必须协同好同原有银行体系为主导的支付关系。目前,中国的数字货币属于M0范畴,从金融学角度看,M0并不具有货币创造的能力,在整个货币储存量中占比也很小,因此,数字人民币的范围还非常有限,未来如何用数字人民币组建更多的功能,将其推向更大的领域,值得深入研究。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把握好节奏。郭田勇称,数字人民币前期推进比较成功,有利于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程度。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增强,人民币国际业务更为广泛。面对庞大的国际结算量,数字货币高支付效率的优点更易凸显。(中国新闻网)
声音 | 中央财经大学邓健鹏:法定数字货币能提高流通效率并节约流通费用:金色财经报道,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健鹏认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除了在一定程度上让支付更便利,促进国家经济增长之外,也能提高流通效率、节约流通费用。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对于国家而言,基本上没有印刷、发行与流通成本,也不会存在押送货币的成本问题。邓健鹏说:“对于海外支付、境外支付而言,使用法定数字货币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个人而言都更为便利。当然,这种便利是建立在特约商户的基础上的,只要是在约定接受人民币、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和地区,就能完成跨境支付。”邓健鹏认为,虽然这种双层运营体系既能利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也能够顺利提升数字货币在普通公众中的接受程度,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双方所应具有的义务与责任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使得双层经营体系能够有序运行。[2019/12/4]
声音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块链的法律监管必须跟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在澎湃新闻法制中国栏目上发文《法制日报聚焦区块链:法治的新课题新思路,监管必须跟上》。文章表示,区块链的法律监管必须跟上,包括:涉及比特币的相关法律风险、ICO相关的法律风险、在非金融领域的法律风险、以及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衍生出一些新的法律风险。文章建议,一是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国际协作、强化国际监管,二是开展ICO监管沙盒园试点、降低ICO风险,三是推动行业自律弥补立法不足,最后,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2019/11/6]
声音 | 中央财经大学欧阳日辉:区块链技术使互联网法院走在传统法院前面:据科技日报报道,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相较于传统法院,互联网法院运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互联网精神和手段的注重,比如区块链和人工智能。虽然基本沿用现有法院的程序来审理案件,但在使用的技术手段上,互联网法院走在前面。[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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